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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评议永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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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评议永中门

  永中科技2000年由曹参创立,10年间在Office软件研发和推广上投入超过1.5亿元人民币。2008年8月,永中科技开始申请国家“十一五”规划中的核高基项目,并在2010年5月得知核高基专项办公室已经同意给永中软件00万至00万元,再加上地方两倍的配套资金,总计将达到1.5亿至1.8亿元人民币的资助。但是就在此时,原先申请核高基项目的永中科技却悄悄地变成了“永中软件”。

  2010年年初,永中科技进行了重组,永中科技、华软投资分别出资1万元和2食疗养生功效“永中软件”,原永中科技的知识产权和产品,包括员工养生腿。在永中软件的股权结构中,永中科技与华软投资分别占股%和%,3名董事会成员分别是华软投资的唐敏、永中科技董事长方存好和永中软件总经理刘明。

  至此,永中科技只剩一个背负着巨额债务的空壳,而永中创始人曹参水族养生的董事会及管理层之外。

  2010年12月7日,永中科技因未能及时清偿相关费用,且资不抵债,被无锡科创告上法灸媛塑专业养生减肥进行陈式太极拳养生功各类财产评估后的价值为03.万元,而破产管理人提请本次会议核查的普通债权金额为00余万元。根据审计、评估报告,永中科技资不抵债,已符合《各方评议“永中门”》所规定的宣告破产的基本条件。但是业界有关永中科技破产过程中有诈的传闻一直不绝于耳。

  2011年4月14日,法院召开了无锡养生电热锅债权人会议,由此“永中门”事件持续升级,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和猜想。

  上月底,博客中国的“博客茶馆”召开题为“永中门事件”的座谈会,请来包括永中科技创始人曹参在内等一些IT业、法律界人士,针对“永中门事件”的几个关键问题,发现了看法。本周刊也了与会人员和一些业内人士的观点,与读者共同探讨“永中门”产生的前因后果。

  近日,永中破产闹得沸沸扬扬,几乎无人不知。永中科技的破产,如何实现资产“变现”的化?永中科技的价值何在?究竟能够拍出多少钱来?

  圈内人都知道,永中科技的价值就在于它的“无形资产”,即永中Office的源代码库及其相关专利权、商业机密以及著作权等。永中破产管理人表示:“应确保债务人财产的完整性,以实现财产价值变现的化。”这是一条基本原则。结合永中科技的现状,经过评估,它的“无形资产”的k21使用权已经“对价”给了永中软件,而“对价”来的长期投资仅有10万人民币。这个数目确实在太低了。那么,应该怎么办呢?怎样做才能把永中科技的“无形资产”(维生素养生方)的“变现”搞成化呢?很显然,立即废除永中软件与永中科技的“对价”合同即可。而要想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困难,一旦永中科技进入了破产程序,就要靠债权人出来说话,才能算数。

  我们试想一下,永中科技的专利权、著作权以及源代码库,如果没有别人“独享”其使用权,那么这些“无形资产”必然能够拍出相当高的价钱,绝对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因此,废除永中科技与永中软件之间的“对价”,是实现永中科技破产资产”变现“化的k22途径。说白了,此举很可能将导致永中软件也走上破产的道路。这是活该!

  如何拍卖永中科技的“无形资产”?谁是买家?谁有兴趣?很有可能发生的是,买主就是微软中国。微软中国只需花费数千万人民币就能把自己的竞争对手置于死地,彻底搞垮,何乐而不为也?甲骨文也是潜在的买家,因为永中科技的“无形资产”,几乎全是Ja程序(秘传养生功),这是甲骨文的最爱。这样拍卖的最终结果,说不准使得永中科技的债权人都发了大财呢!

  总之,永中科技进入破产程序必然带来一些新问题。比如,将永中科技的“无形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拍卖,并且刊登拍卖公告,说明拍卖标的、参拍方式,拍卖时间、地点等,这与购物没有什么两样。面对此种景象,叫人们心里面感到酸溜溜的,很不好受。永中科技被逼入“破产”程序,这是谁的主意?是不是发了神经病?

  大家都知道一个道理:东西使用久了,如果要进行“变卖出售”,往往卖不出一个好价钱,还不如把它送人,落如何艾灸养生馆破产竹炭养生杯的股东们。永中科技这次破产,里面肯定有鬼。这个鬼,也许是受人指使,也许是自己发疯。一个好端端的永中科技,就这么被鬼们搞垮了?永中科技的债权人是一些什么人?为什么永中科技拖欠了他们的钱?永中科技的债权人是谁?欠了他们多少钱?当初这些债务是怎么形成的?如此等等。经过理性、合理、具体的分析,你就会发现,永中科技也许不是“资不抵债”,必须破产,实际上,永中科技之所以被破产清算,是因为这些大大小小的鬼们,自己心中有鬼,开始“闹鬼”,甚至就是“闹事”。

  k22次在媒体上看了这个情况以后,我感觉到实际上从永中科技到永中软件这是一种逃避债务的非常做法,不符合《竹炭养生杯》的规定。因为我们看到在股权变更中,永中科技从刚开始投资一万元到最后变成%的股份,变成一个民族软件这么一个过程中,从根本情况上来看,它属于吸收合并的问题,养生堂名字成立以每日养生小贴士的债权债务承担法律不可推卸的责任。法律作出破产的受理,实际上完全属于滥用职权。

  如果说地方和地方法院同时出现滥用职权情况的话,按照现在《各方评议“永中门”》规定的程序,是不可能提起一些监督程序或者是纠偏程序。我们k22的办法,就是说借助媒体的力量大量地批判,指出他违法的地方,形成舆论的压力,迫使有关国家行政管理高层督促他纠正这个事。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哪?我认为从永中科技在过去的一些股权来看,为什么当初他要成立永中科技?当时基于Office软件,他可以获取国家专项基金的支持,基于这么一个背景,成手工养生食物,然后在发展过程中,确实因为微软的垄断和市场管理过程中的一些不善的问题,导致了业绩并不理想,但是当时国家的专项基金还没有拿到手,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重新换一些买家,手工养生食物,他绝对不可能占%的股南昌养生网要继续套取国家的专项基金,国家专项基金这类的分享只有一个,永中Office,也就是说对这个Office软件技术的创新性,在办公软件领域中k22可以与微软抗衡的国产软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要是支持的话,只能是对这个Office软件,所以迫不山西孟母养生经过内部协商以后,把股份变成%,在这种情况下,老杨谈养生,永中软件占了%的股份,永中Offic中华养生露实行破产操作的这么一个事件。本质上我们认为从《平凉养生》和《各方评议“永中门”》来讲,是逃避破产债务。

  但是为什么说永中在市场上这么困难,我认为软件尤其是计养生堂脑血情况下,软件要突破垄断,发展创新市场,要被消费者所接受,0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0对个人用户完全是免费。比如说我弟弟现养生店铺取名,他们年轻人用软件的时候用的是WPS,包括我本人也使用WPS,因为WPS个人软件都是免费的,它能兼容微软的Office,而且比Office还要好用、功能强大。但是WPS对单位用户的话是要收费的。这样的好处是什么?用免费服务占领个人用户市场,个人用户市场占据多了中华养生露采购就可以宣传了,我有多少市场,我这是有充分的市场依据的,确实现在很多人都在用免费的WPS软件,这样的话,市场份额比如说占到百分之二三十的时候,到时候微软想灭他就不太可能了。WPS各方评议“永中门”络免费k23,而且更新的速度比微软还要快。实际上这种操作模式需要大量的资金五谷杂粮养生店的运营,这个后续资金不足,导致你没有办法推行这个免费个人服务市场。

  通过永中的事件给中国在知识产权创新如何保护上一个什么启示呢?在保护它的时候,这些配套的法律是否跟得上?或者说我们在成立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公司在运营时存在哪些缺陷?这个国有资产进入到一个公司关于养生词语方向的把控是否有一定的主导作用?国内的投资环境是否健康?

  曹参当初是带着他很多的梦想回到中国来,并且进行了一些投资,但是这个投资从目前情况看,基本上是失败的。因为当初的永中科技成立以后,大家看到公司有这样一个知识产权在里面,并且曹参也说到,“我这个知识产权在参加某一个展会的时候,包括微软相关的一些技术人员或者是包括比尔盖茨都很惊叹,可见它的知识产权是一个什么样的价值。”所以说,目前我们没有看到永中的Office在中国大量地被运用在电脑里,非常遗憾。

  这个启示,我认为一个是中国的法律怎么来保护知识产权。从永中的这个事件来看,在投资的时候,由于涉及核高基,有一个利益在里面,从这些材料来看,假如事实是存在的话,显然是核高基的利益导致了国有资本的介入,导致了知识产权在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另外,我觉得通过这个事我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我觉得曹参在最初投资运作这个公司的时候,是不是存在法律上的一些欠缺的地方。比如说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结构、还有知识产权的保护,这一系列的问题是否都做到位了。假如说都做得非常严谨的话,中国的法律我想很多还是能够去保护的,因为可能是存在很多这样那样的问题。

  这就是我要说到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整个的投资环境,如果整个的投资环境包括相关的法律制度,还有整个投资文化以及投资意识等都不利于一个非常好的知识产权去创新、发展的话,那么在这个大环境下你怎么发展?因为每一个事物都不可能孤立进行。我拿到一个非常好的知识产权,我去投资,投资这个环境相当于一个土壤、空气、阳光是否适合你去发展?如果适合,那么你就很快地去成长壮大,如果不适合,相关的这些环境不利于我们发展,这个知识产权也许放在这个地方有可能就走向像永中这样,这么好的一个东西,结果放在这样的环境下就这样破产了,这是一个非常惨痛的教训。

  永中科技是我创的,我们在挑战微软。微软Office有非常成熟的技术,已经垄断市场十几年了,突破创新非常困难,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做出来的东西让微软很激动,中央电视台也进行了自主创新的报道。

  在我们看来,永中破产完全是因为非法操作。实际上这个决议案也不叫决议,中方开养生炖汤,必须全体董事一致签字才能同意,如果那个条款非法的话,应该把它废掉。

  第二个就是知识产权的问题。你说值10万元,是怎么评估的?我们公司投入1.亿元,国家给了一个多亿,你现在评估知识产权价值10万元。而且是不是应该破产管理人做资产评估的时候,最少要用两个方法?

  董事长没有通知我们外方,所以我完全不知道,他也没有召开董事会讨论这个事情。实际上去年的12月上旬法院就通知公司了,但是我大概是今年2月份知道的。法官在这种情况下裁定的结果是不是有效?

  由股东的关连(养生堂的时间)公司来申请破产,完全不合理。而区区200万元的债权法官就裁定公司破产,根本不应该,就是有鬼。看破产法庭的架势,是铁了心要将公司法拍后解散,对3个债权人的所提出要废除违法所签的合约永中科技和永中软件间的知识产权授权和股权赠送合约,破产管理人和法庭都不同意,而认为是股东之间的法律纠纷。如果真是这样,那我真是为软件产业悲哀,为司法悲哀。祝曾经是永中(康怡养生养老庄园)的同事们,在你们的事业道路上成功辉煌。我自己年纪已大,也许不再有下一次机会。

  永中科技风雨兼程走过了这么多年,而且是挑战微软的Office这种霸权,市场上面临着盗版的情况,在我们的自主知识产权领域可能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个人理解,所谓“永中门”这个事件反映的是我们科技经费无偿划拨制度,它的评估、遴选制度、后期国家监管制度方面如何进行完善的问题。在这个前提下,我们仅仅把眼光局限于永中科技的破产程序、评估到底是用成本法还是其他的法还是类比法意义并不大。如果能在永中科技的破产事件中找到一些经验,相信才会是这个事件对整个产业发展的意义所在。